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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三超市招标公告

2018-06-23 字体:


因生活服务需要,需对校内第三超市进行招标,现以招标方式确定经营商,有关事项如下:

 一、标的概况

 1、概况

 本次对外招商经营场所位于厦门兴才学院第三食堂旁(原贝胜特超市),是学生生活、消费的集中区域,具有稳定的经营市场。

 2、经营范围、面积:

 限定经营范围: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、其他学习生活日用品零售,经营面积145㎡,另配一间仓库面积40m2

 二、投标方须知

 (一)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的要求

 1、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(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);

 2、具有经营两年以上的经历、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,经营优势明显,实力强;

 3、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,须持有《法人代表授权书》。

 (二)其他重要告知

 1、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,送达标书时,投标单位必须附学校收据参加投标,如中标人不签约,保证金不予退还;中标人签约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。没中标者退回投标保证金。

 2、中标人必须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,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。

 3、投标人一旦中标,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起,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清一年的场地占用费即与学校签定2期的经营合同。第二年的场地占用费应在当年725日前一次性缴清。

 4、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(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),如无违规行为,合同到期或终止后待经营单位办理完退场手续后无息退还。

 三、投标文件组成

 1、有企业概况、阐述投标经营方案、服务承诺、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相关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。

 2、法人代表授权书。

 3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 4、需要许可的项目需要有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。

 5、投标金额。

以上提供的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必须盖有企业印章,并确认有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。

 四、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

 1、由一家企业负责全面经营;

2、平价经营,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(后溪镇)商场或超市的价格;

3、中标商不得将经营场所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,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。一经发现,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,收回房屋,并追究违约责任。

 五、评标事宜

 1、参加投标单位制作标书一式四份(正本一份,副本三份);

 2、我校项目招投标小组将根据公司资质、服务承诺、投标价格、经营状况、项目计划等因素综合评标;

 3、评标时投标商不需到场;由学校专门评标小组(不少于3人,单数组成),进行综合评定,择优定标。

 六、送达时间及地点

 投标送达截止时间:2018751130分前

 投标地点: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敬业楼D101

 七、特别告知事项

 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,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中标后,签订合同价格一律为固定价格,对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或减少价款。

 八、法律责任

 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,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,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,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。

 (一)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,相互陪标。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,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;

(二)中标单位以现金、有价证券、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;

(三)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、娱乐的;

(四)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;

(五)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 九、其他要求

 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:

 1、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;

 2、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“特别告知事项”和“法律责任”;

 3、合同履行地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厦门兴才学院;

 4、对于质量、验收、付款、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。

 十、联系方式

 地 址: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-889

 电 话(传真):05923155066(总务处招标办)

 联系人:陈老师18030086825

邱老师18959276958

 十一、投诉

 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,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、投诉。投诉电话:05926268688;联系人:林董。

 

厦门兴才学院总务处招标办公室

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